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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三(第1页/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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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果说陈浩南今后的人生是因为本身的性格和B哥的话,那么他就是我的B哥。惯例,真名隐去,我们就叫他任哥吧。(任哥大我7岁,是我大舅的儿子,因为姥姥家周围基本上是个亲戚窝都是土生土长的当地人,国家政策好,有不少在附近的国企上班,而且这里都规划成了拥有400多栋小洋楼的小区,加上亲戚连亲戚,相当热闹和团结)

    任哥就住在我外婆家楼房斜对面的一栋,虽然是表哥,但可以说是从小看我长大。当时暑假,我一直都是一个人。儿时倒是有些很好的朋友,但是多年不见也渐渐生疏,孩童的友情总是这样,来得快去的也快。(当然,随着时间的发展,我与其中的六个人再度建立的深厚的感情,直到今天)还没有开学,也就没认识新的同学朋友。总之,当时的我百无聊奈,看任哥天天白天都在家看碟打牌,所以就每天去任哥家玩。

    当年的任哥很年轻,虽然个子不是太高(172左右)但脸很白净,也有魅力,但是名声不好。为什么不好,因为他是大哥!

    说是黑社会大哥,现在的任哥当之无愧(这里指的黑社会并不是电影里的黑社会,只是为了衬托主人公的气势和给故事找个支点而已)。但是当年,他只是一个混混,不过是混混中的大哥。他出名是因为九七年在市内一个叫‘九歌’的地下赌场为朋友出头,拿把刀砍十来个人,三刀砍断了当时一个叫驮平的非常有名老混混的一条手。而且有一个在送到医院后不久就死了;最为牛逼的是,砍完人后,朋友劝他出去躲灾(家乡黑道的行话,避风头的意思),他不但不去,还安安心心抽着烟,拎着刀散步散到沿河路,把刀向河里一扔,回家睡觉。这份无畏和镇定让他从此叱咤风云,独霸一方多年。

    所以,姥姥和小姨不怎么喜欢我整天和任哥在一起。但是一来任哥这个人虽然是混混,却对街坊邻居都非常的好。二来我整天也就在家门口,比起出去总是让她们二位更加放心。不过每次见面,姥姥小姨总是不忘交代一句:“任娃子,你帮我看好我们峰峰,不要让人家欺负他,也不要带他出去打架啊。”

    “那好啊,谁敢欺负他,我就打死他!他是我弟弟。奶奶,你放心,我不会带他乱来的。他就是天天跟我玩下,你放心!”

    “那就好那就好,那我就放心了。任娃,你自己也要懂事了,找个媳妇,早点结婚哦.”

    “好啦好啦,姥姥,你回去,我和哥看碟呢。我就在大舅家,你回去吧,一会吃饭叫我就是。”

    有一天,姥姥和小姨要出去喝喜酒,所以,过来找我,要我一起去。当时我和任哥一起在看BEYOND的演唱会,正是津津有味,不想去。任哥对姥姥说:“奶奶,你们去吧,峰峰就跟我一起吃晚饭,没事的,你放心。有我吃的就有他吃的.”

    说了半天,姥姥终于放下心来和小姨一起走了,任哥也要我回去收拾收拾,等下一起出去吃饭。回来这么久,这是我第一次晚上出门。我当时确实很高兴。为什么高兴?因为我提到过任哥很有魅力,非常受女孩的欢迎。每次在他家,总是有美女上门来找他出去玩,我知道晚上跟他出去一定有很多美女。虽然我当时小,但是也是情竇渐开的年纪了,美女当然喜欢看啊。

    我专心收拾了半天,我还记得当时我的行头,一条当时非常流行的黑色牛仔裤,一件真维斯的T恤,一个BP机,一双耐克牌的旅游鞋。耐克和BP机绝对是当年身份的象征,是潮人的代表,有多潮呢?各位是否记得,去年初陈先生和众多小姐的天体写真在互联网上传播后,有人专门总结了陈先生泡妞的潮人行头。他有多潮,当年的我就有多潮。

    一切收拾完毕,任哥带着我上街了。东城开发区最繁华的中心,就叫**岗,**岗广场一到晚上,都是大排档,街边KTV(当年的KTV不比现在,怎么豪华怎么来。都是一台大电视,一个DVD,一台冰柜,功放,音响,和几张桌子一到晚上就放在街边。也许因为建国后的思想高压和意思形态专政下的人们业余生活实在太过空虚。所以这个日本传过来的新鲜东西出来后,大家马上疯狂喜爱并无条件接受了,且最让我吃惊的是居然没有出现大叫**的愤青),冷饮摊等。家家都是人头攒动,生意火爆。

    而位于广场对面的就是**岗年轻人最喜欢去的地方——文茂市场了,这里以前是做棋牌娱乐和文化交流的,后来经营惨淡,改成了无数的游戏室,桌球室,录像厅,甚至还有一家电脑室(看仔细了,是电脑室,不是现在的网吧,当时没有这么先进,大部分人还不知道互联网是什么。不过就是几台电脑,玩单机或者联机游戏。风靡了无数年轻人,比如我们几兄弟,就经常玩红警,帝国之类)。

    一路上,无数的人和任哥打着招呼,招呼任哥喝酒的,吃饭的,按摩,唱歌的,实在是太多了,从中年人到小屁孩个个都带着尊敬的神色,而且一概称为任哥。而任哥则是一脸笑意,东回礼西搭话。当时我走在任哥的身后,不断的有人上来敬烟,就连我,一路走下来,高档抵挡的烟加起来都起码是一包了。于是,从小就聪明的我就想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