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森送走大岛优作和水野真智,一个人回了松韵小区。
下午他准备在家码字,已经浪了一上午了,是时候回归正常码字生活了。
《诛仙》的均订已经超过10W了,是彻彻底底的大爆作品,新人“张小凡”一书成神,不知道让多少网站作者羡慕嫉妒。
如今《诛仙》高高挂在仙侠榜的第一位,成绩是后面二三四五六名的总和,陈森光是上月的稿费,竟然差一点破七位数,要知道,那可是上架的第一个月,打赏加上订阅,堪堪达到百万的水准,是有多么变态。
换了以前,上百万一个月的稿费,陈森估计会激动得要死,但现在存款超过千万的他,已经可以心平气和地接受这一切了。
耐着性子码完《诛仙》两章后,陈森想起之前开通的“张小凡”博客,正好趁现在有时间登录看下,要知道自从开通当天他登录过外,此后就一直没有登录过,让它自生自灭。
虽说这只是一个马甲号,但也不能把它养死了,关键时刻或许能派上用场也不一定。
输入账号密码,陈森登录“张小凡”博客,惊奇地发现,这个博客竟然有30多万的粉丝,这真是奇了怪了,他可是连一点宣传都没有,这些粉丝都是从哪来的?
博客上虽然没有发表博文,但粉丝却可以在留言板上留言,陈森见到,粉丝的留言多达几万条。稍微看了下后,终于明白这些粉丝是从哪里来的了。
“《诛仙》林惊羽前来报到。”
“陆雪琪前来报到。”
“宋大仁前来报到。”
“张小凡大大太低调了,竟然偷偷摸摸注册博客,要不是编辑朝日月在群里说起,都不知道张大有博客。”
“张大,我就问一个问题,小凡到底会选谁,陆雪琪还是碧瑶?”
“前排保持队形,不要乱发话。”
“田不易前来报到。”
“碧瑶前来报到。”
“为什么只能从陆雪琪和碧瑶里面选一个呢?小学生才做选择题,大人当然是全选了。”
“我觉得张小凡应该选林惊羽,兄弟如手足,女人如衣服,衣服没了可以再买,但手足断了就废了。”
“楼上爬,有多远爬多远。”
“……”
各种各样的留言,偶尔有奇葩的,但多数都是正经的。从留言来看,这些粉丝都是《诛仙》的读者,而且他们之所以会来博客,是责编朝日月的功劳。
《诛仙》的收藏也不过40W左右,可博客竟然有三十多近四十万的粉丝,差不多全员到齐了,这真是惊人。
陈森暗暗感慨,不过留言中的某些内容让他有些头大,主角张小凡是选择陆雪琪还是碧瑶,这道选择题可把他难住了。
读者们不知道未来的剧情,现在还保留着美好的幻想,因为一般小说,男主角最后都会和女主角在一起,要么选一个,要么就开后宫,可陈森很清楚,《诛仙》里,碧瑶可是会死的,还死得很惨。
“九幽阴灵,诸天神魔。以我血躯,奉为牺牲。三生七世,永堕阎罗。只为情故,虽死不悔。”
当她念出痴情咒的那一刻,天地都为之变色,“只为情故,虽死不悔”,为了救心爱的男人,碧瑶将自己的灵魂与精血为献祭来阻挡古剑“诛仙”。
现在读者们都把碧瑶当成女主,且人气比陆雪琪稍稍占了上风,一旦她身死,陈森完全可以想象,此时读者有多喜欢碧瑶,彼时就有多恨自己这个作者。
到时候来博客对他破口大骂估计都是轻的,就怕人肉搜索给他寄刀片。
陈森倒想过试着更改剧情,可一旦更改了碧瑶不死之后,后面的剧情就无法开展下去了,张小凡又如何会成为“血公子”鬼厉呢?
所以,哪怕明知道读者可能会“造反”,陈森也只能硬着头皮继续下去,正好他写的剧情马上就要到碧瑶身死那一章,看来要事先做好被骂的准备了。
陈森暗暗警醒自己,一边开始酝酿着准备发一篇博文。当初刚注册博客成功时没有发表博文,是因为那段时间声望值挥霍得厉害,本着能省一点就省一点的心理,所以干脆就没发博文。
可眼下他声望值充足,发表博文的同时,依照老规矩,完全可以去系统里兑换一篇经典文章或诗词出来,充当他博客的“开山之作”。
但选哪一篇好呢?
系统里的好文章和诗词多的是,陈森也不能随便选一篇没有任何关联的,想着想着,很快他就有了主意。
他写的《诛仙》是仙侠类小说,那么就兑换一首有关于仙的文章或诗词,起码这样不算突兀。
有了决断,陈森呼出系统,开始挑选目标。
千字以内是可以看到全部内容的,这一点方便他搜索。
没过多久,他就锁定了一首长诗:《桃花庵歌》。
“桃花坞里桃花庵,
桃花庵里桃花仙。
桃花仙人种桃树,
又摘桃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