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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节目录 二百九十四章 陈森的自证(第1页/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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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付“网暴”的言论,陈森也算是很有经验了,那就是把抹黑的源头给直接端了,就跟当初“国学大师”在网上喷他,他就直接怼过去一样。

    眼下是“世纪之光”在喷他,这个人他上网了解了一下,是个专门“爆料”的狗仔,最喜欢揭明星的隐私,而且专找那些名气够大的,什么出轨、找小三、私生子、割粉丝韭菜等等丑闻,什么料大他就爆什么。

    偏偏他这个人每次爆的料基本都八九不离十,所以自从开通了博客以来,居然受到了热捧,很多喜欢吃瓜的观众,就喜欢他这样时不时地曝些大瓜出来。

    陈森并不反感这样的人,毕竟这也是人家的生存方式,但当这个人抹黑自己时,那就另当别论了。

    一来对方完全是造谣生事,他“张小凡”什么时候又老又丑了?真把自己的真实身份公布出去,分分钟打对方的脸。

    但他还要保持“张小凡”这个马甲号,所以自爆身份的事,他是不会去做的。

    那么,就只有在网上跟对方打擂台。

    “张小凡”被“世纪之光”污蔑又老又丑,如果是“张小凡”本人辩解,那肯定没有什么说服力,但如果是从旁人嘴里说出来呢,那就不一样了。尤其这个旁人还是很有影响力的一个人,那么肯定也更让人信服。

    陈森决定以自己的本尊号来给“张小凡”说话,这也是他拒绝了编辑朝日月的提议说自己能搞定的底气所在。

    陈森这个本尊号粉丝已经2200W+了,以流量而言,绝对是大V中的大V,加上因为两首陶笛曲而让东瀛的陶笛大师“甘拜下风”的新闻正如火如荼中,身处热搜第一的他,绝对比只有500W粉丝的“世纪之光”更有影响力。

    他登录“陈森”博客号,经过一阵酝酿后,很快就开始打字。

    “今天听说了一个好笑的事情,网上有人传《诛仙》的作者‘张小凡’又老又丑,在这里我要澄清一下,‘小凡’是我的同学,出于他本人的意愿,我不能把他的真实身份说出来,他也不愿意曝光自己,所以就委托我来帮他说明一下。首先,他本人跟‘老’字没一毛线的关系,当然,也跟‘丑’字八竿子打不着关系,不过肯定没我帅就是了(别喷我啊)。

    至于林琳师妹为了前途委身‘张小凡’更是没影的事,因为‘小凡’会给林师妹推歌,完全是出于我本人的要求,我这么说,是不是就有人说林师妹委身我了?哈哈,我倒正希望是这样,林师妹那么漂亮,谁不想呢?

    所以我奉劝网上那些为了黑而黑的人,不要连事实都没打探清楚就乱喷,结束这场没有意义的闹剧吧。”

    这就是陈森的反击,以他现在的人气,说出去的话,绝对有大把的人愿意相信。而且,他也不怕别人怀疑“张小凡”就是他,因为以常理来论,真要是他的话,直接就用本名写了,哪会遮遮掩掩的。就算脑洞再大的人,也不会联想到他身上。

    他也顺带为林琳正名了,以一种开玩笑的口吻来说,更是堵住了某些人可能对他和林琳的无端猜测,这样想黑也黑不起来。

    上传了这篇新博文后,陈森就等着看后续了,他相信,以他现在热搜第一的状态,绝对会以光速传播出去。

    事实也正是如此,有无数人在关注着陈森的博客,文坛的、新闻媒体的、看热闹的,以及他最为庞大的粉丝群。

    所以博文发出去的第一时间,就已经被无数设置了通知的人看到了。不知道“张小凡”事件的人觉得有些莫名其妙,而知道的人,对于“张小凡”事件就来了个反转的认知,原来“张小凡”不是又老又丑,他竟然是陈森的同学!

    “陈森小哥哥这是闹哪样?谁是‘小凡’?还有陈森小哥哥喜欢林琳吗?哎呀,我的梦破碎了。”

    “张小凡我知道,《诛仙》的作者,‘世纪之光’说他又老又丑,还包养了林琳,原来都是假的啊?”

    “陈森肯定不会说假话,张大能写出《诛仙》和《桃花庵歌》,怎么可能又老又丑?看了他的桃花诗,我甚至觉得他就是一个在世的仙人。”

    “陈森小哥哥这么帅,他的同学肯定也不差,现在网上什么喷子都有,国家该出台‘抹黑罪’,任何不实的抹黑,都应该抓起来坐牢。”

    “震惊,仙人竟然跟陈森是同学?那不是说仙人才二十岁出头?”

    “天啊,我一直以为仙人三十多四十岁,原来比我还小十多岁。”

    “仙人这么年轻?转世重修的吧?”

    “现在看来,仙人跟仙嫂,真的是门当户对啊,一个松戏,一个松音。”

    “那我没希望了,仙人既然这么年轻,有这么有才华,我肯定抢不过他。”

    “楼上胡说什么呢,仙人帮林琳推歌,是出于陈森的要求,说不定是陈森想追林琳,仙人不过是从旁帮忙呢。”

    “那也就是说,仙人其实是个媒人?真为仙人感到痛心,原来仙嫂已经名花有主了。”

    “我好奇为什么陈森对林琳那么好,竟然给她要资源推歌?”这是阴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