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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节目录 第三百一十八章 编辑急了(第1页/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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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诛仙》书评区的暴动,很快波及到了绯学社以外的网站。

    毕竟《诛仙》正当火,无数的影视公司正关注着《诛仙》的消息,等这波读者暴动出来,影视公司也都收到了风。

    原先一个个想把《诛仙》收入囊中而不可得的公司开始发话了。

    最先开声的是星辰大曲娱乐:“仙侠小说的火热,造就了《诛仙》的成功,《凤仙传奇》的收视率,也让人看到了IP的重要性,当一部作品成为现象级的热度时,会无限度地拔高作者的地位,尤其对于一夕成名的人来说,会迷失在这种万众瞩目的感觉中,所以当他们认为世界都开始围着他们转的时候,人也开始飘了起来,张小凡无疑就是如此,被人吹捧,心态高傲了,认为自己写什么,读者都会买账,然后把女主写死了。”

    “碧瑶可是人气女主,多少读者都是碧瑶党,希望张小凡最后和碧瑶走在一起,可结果是,碧瑶死了,死得那么悲惨壮烈。张小凡写出这样的情节,难道他会不知道读者会暴动吗?不,他当然知道,但他就是完全不在意,反正《诛仙》已经火了,无论写什么,读者都会继续追下去。”

    “好好的一个超级大IP,就因为作者的胡搞瞎搞,变成一个普通的IP,价值也随之大打折扣,能有原先的十分之一就不错了。希望那些有志于《诛仙》版权的公司,要看清楚了,别到时候高价拿下版权却发现变成了食之无味的鸡肋。”

    星辰大曲娱乐对《诛仙》开了第一炮,这当然不是无缘无故的,因为《诛仙》当初刚刚火的时候,星辰大曲就问价《诛仙》的版权事宜,准备拿下来改编电视剧,却被一口拒绝了。

    陈森拒绝得很爽快,别说星辰大曲跟他有仇了,就是无冤无仇,他也不会卖,正如大家所认定的那样,《诛仙》是一个大IP,他怎么舍得卖?还不如留在自己手里,等到时候他自己改编电视剧不香吗?

    有了星辰大曲开的头,其它影视娱乐公司也加入了讨伐《诛仙》以及作者张小凡的行列,说的话都是大同小异,总之就是唱衰《诛仙》的版权价值,这一点,所有的公司目标都是一致的,就算到时候要买,那也是低价拿到手。

    ……

    影视公司的落井下石,也让《诛仙》的事闹得越来越烈,诸多网友纷纷跟进,似乎一时之间,《诛仙》成了烂鸡蛋一样的存在,扔在地上也没人要,而张小凡更是老鼠过街,人人喊打。

    本来陈森因为拍电影的事正处在热搜第一,结果《诛仙》事件开始发酵,渐渐地挤进了热搜前十,而且还没有停止的征兆,眼看就是冲着陈森的热搜第一去的。

    外界怎么闹,陈森暂时不得而知,他在码《诛仙》的第八十五章,也就是《血咒》的后一章,《十年》。

    可他的责编何朝明却已经急得不行了,原本他在办公室里悠闲地喝着茶,《诛仙》的成绩让他绝对有资格这么做,现在他的职位早已经不是原先的低级编辑了,因为发掘出了《诛仙》这本神书,他的地位在一个月内连提了两个等级。

    喝茶喝到一半的时候,手机就一直震动个不停,他拿起来一看,是兆信《诛仙》群里的消息。

    一会没看,居然999+条,这么多的吗?难道群里又发生了什么大事?

    何朝明抱着好奇的心态,可看了一眼,马上就呆住了,碧瑶死了?

    怎么可能?那可是女主啊!

    作为张小凡的责编,何朝明也在追更《诛仙》,因为他要了解《诛仙》的内容,好方便跟作者沟通。

    所以碧瑶是什么人,他非常清楚,可张小凡把她写死了?

    这不会是愚人节的玩笑吧?

    何朝明瞬间只觉得毛骨悚然,他匆匆退出兆信,点开了绯学社APP,在书架里找到《诛仙》,翻到了最新章节。

    当看过这章《血咒》之后,何朝明已经是头皮发麻了,碧瑶居然真的死了!

    这开什么玩笑,张小凡是要闹哪样,他怎么能把碧瑶写死呢?

    想到那可怕的后果,他浑身一颤,连忙又打开兆信,找到作者张小凡的头像,给他发消息过去:“张大,张大,你这是干什么,这么大的事怎么都不跟我商量一下?”

    “碧瑶怎么就写死了,你,你是不是开玩笑的?后面碧瑶会复活的吧。”

    “张大,在的话回个话。”

    “张大,赶紧回啊,群里都要炸了。”看着刚点开没多久的群消息又是999+,何朝明就快疯了。

    “炸了?”陈森其实早就听到了手机上传来的消息提示音,但他在码字,等码完一段后,才打开了兆信,见是编辑朝日月发的消息,马上就知道是怎么回事,碧瑶的死,还是让读者们接受不了,这点他早有预料了。

    “张大,你总算在了,你怎么把碧瑶写死了?”见消息被回复了,何朝明恍如抓到最后一根救命稻草。

    “因为剧情需要。”陈森既然预料到会遇到什么情况,那自然也是准备好说辞的。

    “剧情需要?张大,你不要开玩笑啊